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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不执行了,也冲红了上季度的发票,当时已经缴纳过合同的印花税,现在印花税能够退还吗?
创建者: 郑琦 创建时间: 2025年05月08日 09:58:05 浏览次数: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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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    老师,合同不执行了,也冲红了上季度的发票,当时已经缴纳过合同的印花税,现在印花税能够退还吗?     答复    不可以退还的。 印花税属于行为税,一旦合同签订并完成印花税的缴纳,即使合同后续未履行,已缴纳的印花税也不能退还。    参考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书立应税凭证或者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 2、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三条第七款的规定,未履行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已缴纳的印花税不予退还及抵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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